所屬欄目:法理論文 發布日期:2016-07-13 12:58 熱度:
近年來,隨著高檢院對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訴案件辦案程序調整工作的逐步推進,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檢察部門借鑒民事、行政再審檢察建議適用的經驗,積極探索由作出生效刑事裁判法院的同級檢察機關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監督方式,實現了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同級監督。
《檢察風云》期刊簡介:《檢察風云》雜志是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和中國檢察出版社聯合主辦的法制新聞半月刊。《檢察風云》雜志始終求創新、圖發展,善于探索、勇于實踐,堅持自己的辦刊方針和刊物特色,不斷追求雜志的高品位、高格調、高水準,從而使雜志的質量逐年提升。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檢察風云》雜志強調形式為內容服務,曾先后由原來的黑白改為全彩色,由全彩色月刊改為全彩色半月刊,這在當時全國范圍內尚屬首家,因而受到了廣大讀者的好評。
一、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適用再審檢察建議存在的問題
從河南省檢察機關辦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訴案件的情況看,對于確有錯誤需要糾正的,其中大部分案件向法院發出了再審檢察建議書,只有少部分案件直接向法院提出抗訴。通過審查備案材料和調研,發現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適用程序不規范。一是適用范圍不統一。有的地方與人民法院就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初步達成共識,明確了適用范圍和條件,而大部分地方并未設定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和條件。二是送達對象不統一。有的將再審檢察建議書送達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有的送達審監庭,有的則直接送達人民法院院長。三是是否告知申訴人不統一。有的向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后,在《刑事申訴案件復查通知書》中明確告知申訴人已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有的僅口頭告知申訴人,有的則根本不告知申訴人這一情況。四是是否跟蹤監督不統一。有的地方向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后,能及時跟蹤監督,督促法院反饋意見;有的地方則“一發了之”,未對法院處理情況及時跟蹤,了解案件辦理的進展情況,導致出現再審檢察建議發出后,石沉大海、不了了之的現象。五是法院受理、采納、反饋等無程序規定,無法與檢察機關的工作形成有效銜接。
2.文書不規范。一是文書格式不統一。各地再審檢察建議書的寫法不一,一個地方一個格式,內容五花八門,有的文書內容過于簡單,說理性不強,文書質量不高;有的在文書中未明確提出“建議人民法院再審”;幾乎所有的再審檢察建議書均未附注回復地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甚至個別地方以紅頭文件形式印發再審檢察建議書。二是文書編發管理不規范。雖然文書加蓋的有院印,但是有的沒有文書編號,有的未由院辦公室統一編號。
3.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認同度不高。有的法院認為,刑事申訴案件適用再審檢察建議沒有法律依據,法院無法解決案件來源問題,明確拒絕使用再審檢察建議;有的法院將再審檢察建議當作普通申訴案件處理,辦理周期過長,回復不及時;有的法院則對再審檢察建議置之不理,不作任何回復;有的法院即使啟動再審程序,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率也很低,2012年河南全省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改判率為14.08%,今年上半年則不足2%。
4.法律監督力度薄弱。遇到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拒不采納或不予回復的情形,有的檢察院束手無策,未能及時運用其他監督方式,尤其是抗訴來保障監督效果,導致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軟弱無力或者流于形式。
5.工作開展不平衡。有的地方積極探索適用再審檢察建議,并通過再審檢察建議糾正了一些生效刑事裁判中的錯誤,有的地方這項工作至今仍為空白。
二、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適用再審檢察建議存在問題的原因
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適用中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筆者認為,制約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適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點:
1.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法律地位不明確。刑訴法對再審檢察建議沒有明確的規定,現行法律和工作規定中,涉及檢察建議的規定也屈指可數,最高人民檢察院2009年11月出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試行)》,對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作出了規定,采用列舉的形式規定了六種可以提出檢察建議的情形,刑事案件再審檢察建議不在其適用范圍之列。刑事申訴案件適用再審檢察建議,除了領導講話等相關工作文件有所提及之外,唯一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的是《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范(2013年版)》,⑴但該規定僅是檢察機關內部的工作規定,對人民法院沒有約束力。雖然人民法院在《全國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關于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中認可了再審檢察建議,⑵但該紀要只對個案適用再審檢察建議表示認可,且法律位階低,沒有對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作出具體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得不到有效執行。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監督地位沒有得以明確,檢、法兩院對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很難達成共識。
2.缺乏適用規范。法律未對刑事再審檢察建議作出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未對刑事再審檢察建議適用的范圍、條件、審批程序、文書格式和法院受理、反饋、采納、啟動再審程序等具體問題作出規定予以規范。一些地方檢察院在地方性法規明確了再審檢察建議法律地位的背景下,就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與人民法院會簽文件,以規范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強化再審監督效果。如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處與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就再審檢察建議等內容達成共識,形成了《關于加強協調配合規范辦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下發全省,有力地保障了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辦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訴案件工作的開展。但涉及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的基本規范由地方檢察院進行規定,本身就說明了立法的不完善和適用的不規范。
3.缺乏抗訴的剛性支持。囿于“建議”的特點,再審檢察建議沒有強制力,并不必然啟動再審程序,最終是否啟動再審程序仍由人民法院決定,因此,相對于抗訴而言,再審檢察建議是一種“柔性監督”,如果缺乏抗訴這種“剛性監督”的有力支持,單純適用再審檢察建議不能保證法律監督效果。刑事申訴檢察工作實踐中,在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之間沒有建立有效的銜接機制,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不作回復或不予采納的,幾乎沒有通過提請抗訴繼續監督的。
4.缺乏與人民法院的溝通。由于再審檢察建議的非強制性,人民法院是否接受再審檢察建議啟動再審程序的結果是不確定的,然而從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目的上講,檢察機關希望人民法院能夠按照建議內容啟動再審程序,糾正原判決、裁定中的錯誤,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前后,檢察機關只有與人民法院進行協商、溝通,才能保證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效果。由于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訴案件辦案程序調整之前,控申部門沒有出庭支持抗訴的職能,與人民法院基本上不聯系、不溝通。程序改革之后,有些地方仍然沒有與人民法院主動溝通的意識,更沒有與人民法院建立相應的溝通機制,這同樣也制約著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
5.缺乏對再審檢察建議的正確認識。這是制約刑事申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適用的人為因素。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一些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對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認識有偏差。有的檢察人員認為,再審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一種方式,在什么條件下適用,不需要征得人民法院同意,沒有必要與人民法院溝通;有的檢察人員則認為,再審檢察建議沒有強制力,發了也白發,“一發了之”,不再過問。與之相對應的,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也有不同認識。有的審判人員認為,抗訴是檢察機關的法定監督方式,既然生效裁判有錯誤,檢察機關就應當提出抗訴,沒有必要發出再審檢察建議;還有的審判人員認為,申訴案件與信訪案件交織在一起,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其實是將矛盾焦點向人民法院轉移。對再審檢察建議的種種不正確認識,致使再審檢察建議不能在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發揮應有的訴訟監督職能。
三、完善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適用再審檢察建議的對策
筆者認為,完善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更好地發揮再審檢察建議在刑事審判監督中的優勢,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明確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地位
由于法律對再審檢察建議的地位沒有明確規定,從根本上影響著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再審檢察建議的監督效果。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再審檢察建議適用的問題,需要在立法上明確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地位,修改刑訴法時將再審檢察建議明確規定為一種監督方式,將其正式納入刑事審判監督程序,并對其適用的范圍、程序、效力等規范化,最終形成完善的再審檢察建議制度。但由于目前立法情況所限,建議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協商,聯合制定和發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對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條件、程序、法律效力和人民法院受理、審查辦理、反饋等各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以減少再審檢察建議在適用中的阻力,保證再審檢察建議的有效適用。
(二)構建再審檢察建議的基本程序
明確適用范圍。理論和實踐上對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觀點不一。有觀點認為,刑事再審檢察建議適用于應提請抗訴以外的其他存在輕微錯誤或者問題的已生效刑事裁判;⑶有的觀點認為,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應包括:符合抗訴條件,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協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立案復查的;非因法院原因導致錯誤,不宜抗訴的;程序違法足以影響公正,但又不屬于抗訴范圍的;判決書、裁定書存在技術性差錯,不影響實質性結論的;存在其他因素導致錯誤,但又不宜或不能抗訴的。
有的地方檢察院在實際適用中,將生效判決、裁定確有不當,處于可抗可不抗訴之間,提請抗訴可能不予支持,但不提請抗訴又無法表達檢察機關意見的情形也列入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⑷人民法院對劃定刑事再審檢察建議適用范圍的基本觀點是,“就目前而言,再審檢察建議的提出主要針對以下幾種情形:其一,非因人民法院自身原因所致的錯判;其二,審理程序違法足以導致錯判,但又不屬于抗訴范圍的案件;其三,審理程序或生效裁判文書存在某些技術性差錯,但不影響實質性審判結論的案件等。
文章標題:刑事再審檢察建議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轉載請注明來自:http://www.56st48f.cn/fblw/zf/fali/32281.html
攝影藝術領域AHCI期刊推薦《Phot...關注:105
Nature旗下多學科子刊Nature Com...關注:152
中小學教師值得了解,這些教育學...關注:47
2025年寫管理學論文可以用的19個...關注:192
測繪領域科技核心期刊選擇 輕松拿...關注:64
及時開論文檢索證明很重要關注:52
中國水產科學期刊是核心期刊嗎關注:54
國際出書需要了解的問題解答關注:58
合著出書能否評職稱?關注:48
電信學有哪些可投稿的SCI期刊,值...關注:66
通信工程行業論文選題關注:73
SCIE、ESCI、SSCI和AHCI期刊目錄...關注:120
評職稱發論文好還是出書好關注:68
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關注:51
英文期刊審稿常見的論文狀態及其...關注:69
copyright © www.56st48f.cn, All Rights Reserved
搜論文知識網 冀ICP備15021333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