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行政管理論文 發布日期:2015-12-28 16:35 熱度:
想必每個人對甲午戰爭都不陌生,在中學的歷史教材上也會學習到甲午戰爭和當時的歷史背景及帶來的一些影響和意義。本文也針對甲午戰爭與臺北李春生家族進行了一些研究和論述,文章是一篇學術期刊發表論文范文。
〔摘要〕 甲午戰爭改變了臺灣歷史。它不僅影響了海峽兩岸的政治與政治人物,也改變了民間個人與家族的命運,臺北大稻埕李氏家族的開臺祖李春生就是其中最顯著的一個案。目前關于李氏家族的研究多局限于對李春生思想層面的研究,對于其家族在臺灣,特別是與時代的互動關系,似乎仍相當缺乏。李春生原本是廈門的買辦,清末來臺后依然如此,但也自己開設茶行,出口烏龍茶經由廈門轉運美國,隨著茶葉貿易的興盛而致富。1895年日軍來臺后,李氏家族開始在政界嶄露頭角。經濟方面,李氏家族還取得了近代商品煤油的代理權,到1910年代后期并把觸角伸向金融與保險業,成立了近代銀行與保險公司,可謂近代中國自買辦成為新興資本家的典型。
〔關鍵詞〕 甲午戰爭;李春生;買辦
甲午戰爭改變了臺灣歷史。甲午戰爭不僅影響了海峽兩岸的政治與政治人物,也改變了民間個人與家族的命運,臺北大稻埕李氏家族的開臺祖李春生就是其中最顯著的一個案。
連橫的《臺灣通史》一書,稱李春生為近代臺灣的大貨殖家!1〕到日治時期能被立傳成書的臺灣人屈指可數,僅有基隆顏家《顏云年翁小傳》《顏國年君小傳》,鹿港辜家《怪魔辜顯榮》《辜顯榮翁傳》,高雄陳家《陳中和翁傳》等所謂臺灣五大家族的成員!2〕而在1908年中西牛郎即為李春生立傳――《泰東哲學家李公小傳》(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出版時間早于上述傳記,顯示出李春生在當時頗高的社會經濟地位。李春生起以下三代,分別有李景盛、李延禧、李超然等人被列入許雪姬所編《臺灣歷史辭典》的詞條中〔3〕,可見此家族成員各有表現。
目前關于李氏家族的研究多局限在對李春生思想層面的研究,尤其是他的基督教思想。對于此家族在臺灣,特別是其與時代的互動關系,似乎論述仍相當缺乏。本論稿參照與檢證以往相關研究成果,著重李氏家族的“事業之傳”,希望針對前人較少著墨的政治參與、經濟社會的活動等方面,利用當時的名人錄、人士鑒和報章雜志加以論述,俾便了解該家族在臺灣歷史上的地位,及其面臨時代變遷時所處的立場。
一、清末李氏家族的興起
李春生于道光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1838年1月12日)在福建廈門出生,父為李德聲,母林氏,育有四子一女,李春生為幺子。父親以操舟為業,李春生幼年時即為貼補家用常與鄰居孩童攜帶糖果,沿街叫賣。雖曾入私塾就讀,不久即因家境貧寒,學資無著落,不得不中途輟學,無法跟隨名師宿儒讀書。適值中國因鴉片戰爭失敗,被迫開放五口通商,廈門正在其中。此后國際貿易逐漸勃興,外商西教接踵而來,廈門乃成為接受西方文化一橋頭堡。李春生目睹此現象,感覺到若日后要發展自己的商業,一定要與外國人交易,而如要與外國人交易,則非先學習外語不可。而李春生自幼即隨父親信奉基督教,常出入教會,與西洋教士時有接觸,所以能說一口應用英語。到1857年,李春生應聘擔任廈門英商怡記洋行 (Elles&Co.) 掌柜,從事洋貨及茶葉貿易。因為熟悉英語,且善于經營,李春生深受店主愛利士(Elles)的器重!4〕
1864年,由于太平軍進入福建,廈門商業受到摧殘,商鋪相繼倒閉。原本愛利士有意帶李春生一同去臺灣高雄收買樟腦,但最后未能成行。翌年愛利士將其推薦給英商杜德(John Dodd),李春生即赴臺,1866年起擔任杜德設于萬華的寶順洋行(Dodd &Co.)總辦。①此時杜德與李春生所矚目的貿易物品是樟腦,當李春生陪同杜德前往大溪察看樟腦出產情形時,發現途中山麓有很多野生茶樹,農家兒女采摘茶葉,拿回家泡茶榨油。他就建議杜德由福建安溪輸入優良茶種,獎勵農民栽培,運往海外加工。杜德采用了他的意見,由此開創了臺灣茶業貿易的蓬勃發展!5〕
1867年發生寶順洋行準備在艋�{租屋,設立店鋪,遭受地方民商反對,引起英領事請調兵船,向地方官員嚴重交涉之事件。②此事件在英領事和軍艦的強力支持下落幕,但是寶順洋行也放棄了在艋�{租屋的計劃。處理此事件時,淡水同知與滬尾口通商委員在向英國駐淡水副領事何為霖(Henry F. Holt)的照會中提到,此次寶順行租屋肇禍,“全由寶順洋行買辦李春生平時生理刻薄,不合眾心,此番又與黃莊背地約租,慫恿洋人遷移”,因此堅持要該行解聘李春生!6〕可以看出在開港初期,李春生之類的洋行買辦,似乎不太為官府及百姓所喜。也因此事件,此后洋行進行茶葉貿易時都是到大稻埕設立店鋪或廠棧,以致日后大稻埕興起并超過艋�{。
李春生因家居生活極為簡樸,安于粗食,專心從事茶葉貿易,所以能深獲寶順洋行之信任,而愿貸予他資金從事自己的事業。〔7〕在離開寶順洋行后,李春生轉任英商和記洋行(Boyd&Co.)總辦,負責茶葉和洋貨貿易,同時亦自制茶葉外銷,獲利甚多,繼而投資不動產,大量購買大稻埕和臺北城內主要地區之房屋,遂成巨富③,“稻粱滿野,宅第連云,富視臺澎,聲施閩粵”。〔8〕
累積了相當的財富后,李春生開始協助官方的活動。光緒四年(1878),臺北知府陳星聚募資筑造臺北城,李春生不但慨捐巨資,且與板橋林家的林維源分任督造四年間的長久工程。1887年巡撫劉銘傳著手興建基隆至新竹間鐵路,李春生也投下巨資,并參加督導全線工程。同年,劉銘傳募商股修復毀于中法戰爭的基隆八堵煤礦,李氏亦率先捐輸。此外,他還奉命主持大稻埕港岸堤防修筑工程,并投注私財以造江邊街。到1889年,劉銘傳將大稻埕沿岸的河岸地交給林維源處理,希望他能開發這塊土地以提高利用價格。但林維源因本身事務繁忙無法顧及,故選擇那時在和記洋行任買辦的李春生做他的事業伙伴,成立了建昌公司,合筑建昌、千秋兩街(戰后為貴德街)的洋樓店鋪,出租給洋商,促進了大稻埕的繁榮,也增加了自身的資產。翌年,官方設蠶桑局,任命利瓦伊源為總辦,李春生副之,向內地采購桑苗,獎勵農民,種植于觀音山麓?上形赐瓿桑瑒€憘鞅闳ヂ,致未再繼續辦理。到1891年,臺北鐵路竣工,李春生因協筑有功,敘五品同知,賞戴花翎。由上述可知,李春生在致富后,即積極參與各項公眾建設,社會地位和聲望因此日益提升,官方對他亦倚重日深。 同時,由于李春生熟諳英語,精通洋務,廣交洋人朋友,深獲洋人信賴,所以當時官府與洋人每有交涉,都會邀請他提供意見或擔任通譯。故在官府與洋人圈,李春生都頗具信望,也因此當時民間說他是“番勢李仔春”,意指李春生因洋人勢力而頗具聲望。換言之,他和近代中國的許多買辦一樣,扮演著華洋橋梁和處理洋務的中間人角色①,但是他并未正式踏入政治界。
二、 政治參與
李氏家族開始在政界嶄露頭角導因于臺灣在甲午戰爭失敗后被割讓給日本。
(一)引導日軍進入臺北城
1894年爆發甲午戰爭,清軍失敗以致割讓臺灣,李春生在引導日軍入臺北一事中起到關鍵之作用。②
李春生在清末即常與洋人相交往,平素亦喜涉獵西書和報章雜志,故較當時社會一般人更能了解世界潮流,對時事世務亦較為關心。1874年日軍侵臺事件爆發時,他曾撰寫“臺事”七篇投刊于香港《中外新報》,根據他對臺灣資源和國際情勢之認識,建議清廷與日本議和,加強臺灣防務,移民墾臺,開發富源,振興產業。〔9〕因此不難理解20年后他引日軍進城的舉動。
時李春生被推舉為首,請外籍人士去基隆引導日軍進城。《泰東哲學家李公小傳》中記載如下:
臺北各處紳士,僉乞李公,請兵解救,公諾之,但奈道路危險,未由衷達, 適洋商好義者數人,請冒險而行。李公乃使其代陳臺北虛實,且言紳民供應糧糈,勿以此為慮。〔10〕
1924年李春生的《履歷書》也提到“明治28年�z即1895年�{,春生急邀重要人士聚商,蒙諸人士,概稻艋人民推為會首,乃急請美國領事官及英商和記洋行英人同往基隆,轉達民意。”事實上,不論是市民于街頭懸掛白旗迎日軍,或紳民供應糧糈,這種承諾若非受民間有分量的士紳聚議之托,是無法提出的。③李春生在此時對臺北城的安穩確實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1924年李春生的《履歷書》也提到“明治28年�z即1895年�{,春生急邀重要人士聚商,蒙諸人士,概稻艋人民推為會首,乃急請美國領事官及英商和記洋行英人同往基隆,轉達民意。”事實上,不論是市民于街頭懸掛白旗迎日軍,或紳民供應糧糈,這種承諾若非受民間有分量的士紳聚議之托,是無法提出的。③李春生在此時對臺北城的安穩確實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面臨此巨大變動,在淪為異國統治后,李春生的國家認同呈現出什么樣的變化呢?前人研究指出,李春生在60歲(其實只有57歲)以前雖是大清帝國臣民,但他并非孔孟儒學正統教育出身,可說是一位中國文化的邊緣人。而他又剛好處在巨變轉型中的中國邊緣社會――臺灣,本身對滿清的認同自然不像康有為和梁啟超那樣深感“皇恩浩蕩”;再加上清朝的非漢性多少會使他在尋求國家認同時較易轉化。但是李春生國家認同的改變,主要還是受到外在條件的影響,也就是臺灣之割讓給日本的變局。而以李春生的商人背景、對國際情況的了解、對國際法及貿易的知識,以及對于基督教的信仰,使他自然地走上了支持新政權的道路!11〕
就李春生個人來說,他認為當時日本政府十分重視他,但他也很難割舍對中國的感情。因此他自1896年東游日本歸臺之后,雖已從清朝遺民變成了日籍華人,不過依然關心中國的局勢和前途。其主要著作不但在福州集結出版,也不諱言是針對中國而寫。而他之所以選擇日本作為政治認同的對象,應是基于身為商人的利益考慮。
李春生在日本人統治初期,為了地方情勢的穩定,十分積極地主導建立了“保良局”及“工商公會”。此兩團體可說是殖民當局建立基層行政組織之前,由社會領導階層所倡導設置的過渡組織。
(二)協助成立保良局
1896年李春生、辜顯榮各被授勛六等、頒賜旭日章,其敘勛說明中提到“近衛師團進擊臺北城之際,泰半之土民因激烈暴行而逃逸,然彼率先奔走于槍林彈雨間,穩定臺北動搖之心。又于民政之始,即多方奔走,勸誡戰后之人民,令其各安于業。又投注資產,設立保良局,領導當地有力人士,并自任干事,專注策畫治民之法,偵察并報告各地之動靜。又勸誡人民不可粗暴之舉動,故于各地設置分局,令人民學習其風,于鎮撫人民方面大奏實效。”〔12〕這或可說明當時他與殖民政府的合作,是為了領導地方有力人士來安撫地方民眾,讓當局的行政事務得以順利進行。
日治初期,日軍為了鎮壓武裝抗日,由于語言不通,且士兵良莠不齊,以至于發生誤虐良民、騷擾婦女、搶奪財物,甚至胡亂闖進紳商宅第等現象;而部分臺人往往趁亂借機假日人之手以報宿怨,或為遂貪欲,而誣告讒訴以陷害他人。臺北地區之紳商目睹此惡弊,幾經商議,認為宜仿清制設置保良局。于是1895年7月中旬,在李春生領銜下,大稻埕、艋�{、大龍峒、芝蘭、擺接、新莊、三重埔、和尚洲、錫口、桃仔園等堡紳商代表聯署,向臺北縣知事申請設立保良局,由縣內各推公平正直的紳士巨商一二人會同辦事,用以溝通上下之情,并防止謠言之傳播,以求安堵良民。不久獲得總督府同意,在當年8月5日暫租大稻埕建昌街泉興茶館開局試辦。8日舉辦開局儀式,推舉廩生劉廷玉為保良總局正主理,廩生葉為圭為副主理,李春生為會辦。同時,制定“保良局章程”12款,明揭該局專以申冤、辟誣、救良、拯善等為目的,規定該局先試辦兩個月,經費由各紳富攤捐,期滿后總督府若續辦,經費則由總督府負擔。由保良局章程內容可看出,臺北地區的社會領導階層正試圖重建傳統的制度,作為官民之間的媒介,以維持社會秩序,并代表民眾與官府交涉,讓良民免受日軍無端侵擾或加害;同時,透過官府核給門牌、護照之認定,重建他們往昔在清代社會之特權和地位,要求日人給予應有的尊重。藍蘭(H. J. Lamley)認為該章程致力于在日人統治下重建士紳的特權和地位,但在清代此特權與地位僅限于擁有功名的士紳,到日據初期已經擴及具有影響力的富民!13〕
保良總局成立后,各堡旋即踵繼設立分局,至8月底分局已多達20處,迨至10月初試辦期限屆滿前夕,復增為30余處,分布及于南部的嘉義、臺南等地。由于保良局對綏撫民眾,尤其是數次協助陸軍憲兵部偵報和捕獲匪徒,有不少功績,因此10月2日總督府乃頒發獎金給保良總局,以資獎勵。〔14〕
當試辦期限將屆滿時,李春生作為代表向總督府民政長官水野遵提出報告,表示“若將來分局遍布各地,全臺紳士踵繼而起,振興地方正前途無限。由于其法善、費省且易致民力,而收上下聲氣相通之功,不僅有利于新政的普及,且是將來進而整頓行政不可或缺的工具。其有待加強者唯于在立法以防其弊,并使各分局無跋扈越權之虞。今雖然各紳士議請繼續辦理,惟總督府卻僅準許延長一個月,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因此建議總督府審�蹩悸瞧浯娣銜侍狻6雜誒畬荷�的建議,臺北縣知事認為,由于北部民心稍定,需要保良局協助的時機已過,而且辦理之經費困難,加以雖有利于施政,但亦難免產生弊害,實宜趁各保良局基礎未固之時,斷然加以廢除。民政局的意見卻與之相左,認為若因今日有利即予以承認,恐怕因將來之弊害則加以廢除,實有損總督府的威信!15〕最后決定要求該局修訂若干章程,總督府并只對總局每月發給350圓充當維持費,讓其繼續存在,至于分局之存廢,聽任各地自行決定。1896年4月,廢軍政改行民政,總督府相繼在各地成立行政機關,迫使各地保良局陸續廢除。至6月10日,保良局悉數關閉!16〕 總之,總督府認為在戰亂后官方尚未熟悉臺灣的民情習慣時,保良局使官民都感到便宜,但又唯恐它會妨礙總督府推展殖民行政,故當完成階段性任務后,隨即斷然加以關閉。但李春生等主持該局的紳董們,則認為該局是官民之媒介,功能相當重要,尤其是章程中確認了他們的特權和地位,可保障其既得利益,因此傾向于繼續保留該局,結果卻不能獲得官方的同意。
(三)組織士商公會
保良局廢除后,1896年9月李春生等有力紳商乃另組“士商公會”,以接替保良局之事務。當時,艋�{和大稻埕各成立一士商公會,各設會長1名、副會長4名,輪班值日,共推原保良局富商蔡達卿和原保良總局副主理葉為圭,分任艋�{和大稻埕公會的會長。士商公會不僅延續了保良局的地位,而且企求擴張功能,成為具有地方公共團體性質之機構。雖然士商公會獲得官民一致的肯定,但不久即面臨經費征收困難問題,蓋因該會系民間團體,其經費端賴自力設法。據報導該兩會每月需經費數百圓,都是向街市中的商店征收,時間一久,眾商戶乃拒絕再捐獻。1897年3月底,艋�{的會長蔡達卿不得已只好向堡務署表示要解散該會,不過未獲同意。直到10月街莊基層行政制度正式實施后,大稻埕、艋�{士商公會始停辦!17〕
(四)成為參事、評議員、協議員
1897年臺灣正式建立地方行政制度,5月改組全臺地方機關為6縣3廳,縣、廳之下設86個辦務署,辦務署下設街、莊、社等,作為行政事務的輔助機關。其中街、莊、社長之任免由辦務署長呈報縣知事、廳長核可,這是由臺灣社會領導階層擔任的職任,無固定俸給,只發給每月15圓以下的事務費。同時,縣(廳)、辦務署各置名譽職的參事5人以內;其中,縣參事系由總督遴選該縣內有學識名望之臺人,呈報日本內閣總理核可,享奏任官待遇,為知事有關地方行政事務之顧問,或承知事之命處理事務。辦務署參事則僅由知事任命署內有學識名望之臺人即可,為署長之顧問或在其指揮下辦事?h(廳) 參事每月津貼50圓以內,辦務署參事每月津貼20圓以內。〔18〕由此可知,即使全臺之縣、廳參事都任滿亦僅45個名額(事實上在1901年改為20廳前僅有28位被任命),象征政治或社會地位最高的臺人;其次是辦務署參事,若全部任滿則有430位,而街、莊、社長之社會地位又在辦務署參事之下。如表1所顯示,李春生立刻被殖民地政府任命為臺北縣參事,而兩位原士商公會會長則僅為辦務署參事,可見當時他相當受到總督府的倚重,亦反映出他在日治初期是全臺重要士紳的一代表。
然而,李春生與殖民地政府的關系似乎越走越遠。雖然既有研究認為他的廳參事一職在1907年由其長子李景盛繼任〔19〕 ,但事實上如表1指出,1903年李春生已不在臺北廳參事名單中。日治初期的參事與區、街、莊長系臺人社會精英所能擔任的最高職務,并無固定任期,通常只是隨著行政區劃之變更而作裁并,或當事人辭職或死亡才會更換新人!20〕因此可推測李春生之所以不再是參事,應是他自己向總督府辭職,且當時未由長子李景盛立即接任空缺,似乎可見總督府與李氏之間的關系已有轉變。〔21〕
臺灣人擔任各種政治組織的職位所象征的社會地位為何? 1920年10月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后,臺灣人在地方政治職務上,大抵而言,先任街莊協議員,繼任街莊長、州協議員之模式甚為明顯,就職人數則越來越少,形成了一個由下而上的“金字塔”結構。而最高一層是位于頂峰的總督府評議員,不僅常出身于州協議員,并且固定在特定家族。經由上述體系,殖民當局可以有效而近乎全面地將各階層地方人士陸續納入與殖民體制相合作的網絡中!22〕
至于總督府評議會則以籠絡各地首富為主要目的,形式意義遠大于實質作用,因此評議會會員雖有任期規定,但通常是一再連任,殊少更易!23〕1921年首次任命評議員時,李氏家族列名其中。這些膺選者皆系全島數一數二的大資本家,顯示出總督府系以財富作為遴選的主要標準。李氏家族是第三代的代表人物,時任新高銀行常務董事的李延禧被任命。當時第一代李春生、第二代李景盛都健在,卻任命第三代李延禧為評議員的現象,或可反映出選任原則與其說是以個人為考慮,毋寧說是以家族為要素!24〕但是李延禧于1927年就不再被任命為總督府評議員,而其大哥李延齡被任命為臺北市協議員和州協議員,因此可知在總督府的眼中,李氏家族的財富或聲望已不如以前,利用價值相對降低。
至于李延禧于1921年被任命為總督府評議會會員,顯示出總督府常利用臺人評議會員號召各地的社會領導階層組成團體,以抵制臺人的民族運動。當時李延禧與辜顯榮、林熊征等評議會員均反對臺灣議會設置請愿運動,尤其是辜顯榮,視林獻堂等領導的臺灣議會設置請愿運動為洪水猛獸,謂該運動將妨礙臺灣的進步和發展。林熊征、李延禧則表示不當有兩個議會,且臺人妄作此一要求根本就是不對,如令此一離譜行為發展,大則將使總督府對臺人失去同情心,小則將誘致青年學生墮落。林熊征、李延禧、許丙等人甚至故意資助《臺灣》雜志,希望藉此變該雜志為學術性刊物,而停止臺灣議會設置請愿運動。1923年6月,李延禧與辜顯榮、林熊征、許廷光等評議員進而發起“臺灣公益會”,以圖對抗臺灣文化協會。來年,公益會干部見臺灣議會設置請愿運動在東京熱烈地進行,為表明該運動并非全體臺灣人之意志,李延禧又與辜顯榮、林熊征、吳昌才等人在臺灣及日本各主要報紙刊載聲明書,并發起舉行“有力者大會”,聲討臺灣議會設置請愿運動。不過,最后公益會虎頭蛇尾,狼狽收場。〔25〕事實上,由李延禧和李春生在職務任命上的差異(李延禧是不被繼續任命,而李春生是自己辭退),及支持總督府政治活動的積極度差異,都反映了該家族在政治上自我獨立性的減弱。
在日人統治臺灣約30年,臺灣各方面似乎逐漸為世界現代化所沖擊的1924年,開創大稻埕李氏家族的李春生于9月7日過世,結束了87歲(虛歲為88歲)的不凡人生。日本政府在其去世前特旨敘位,9月9日《臺灣日日新報》一篇“李春生特旨敘位”報導云: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調查會評議員勛五等李春生氏,日前病篤,上達天聽,經六日蒙特旨敘從六位。七日接到特電,翁七日午前六時二十五分長逝,停柩在家,墓葬擬在圓山之旁故營盤埔。〔26〕
10月29日永樂町李氏家族宅內舉行了公祭,共有政商代表參加者二百余名,參列者總代表辜顯榮朗讀了魏清德撰《李春生先生公吊文》。11月6日依基督教儀式,于港町自宅再舉行喪禮,送喪行列綿延相望連續達臺里六七里,靈柩由遺族六十余名,和全島基督教會員代表者三百余名,李氏宗親會員約百名,淡水中學校生五十余名《李家公吊盛況》,《臺灣日日新報》,第8788號,1924年10月31日,夕刊第4版;《故李春生翁葬儀位》,《臺灣日日新報》,第8796號,1924年11月8日,夕刊第4版。又, 1924年11月8日《臺灣日日新報》第4版刊出魏清德撰《敘從六位勛五等李公墓志銘》一文。,暨會葬者一同為這位毀譽參半的買辦商人送行。
三、經濟參與
大稻埕李氏家族的興起是由于其在經濟活動方面突出的表現,其財產至1910年代前期至少已達百萬圓之程度李春生在世時,于1913年5月16日所立的“遺囑分產字”中可見較詳細的資產明細。李春生說自東渡臺北受聘于洋行,兼以房號節記等經營商業,于茲已歷經四十七載,在上帝眷佑下,有屋宇、田園、地段、商業等項財產。依照逐年簿據例結,至1913年2月5日止,于節記號內結得所有財產金約827,310圓,在扣除應開銷積帳約52,610圓后,實得財產為774,700圓;另外于春記支號石油營業項下,結得財產金255,044圓,合計共有1,029,744圓之多。見李明輝、黃俊杰合編《李春生著作集 第1冊 東西哲衡・哲衡續編》,臺北:南天書局,2004年,xxiv-xxv;下村宏:《臺灣列紳傳》,2-3頁。又當時他是板橋林平源家族外第二富豪,見劉克明《臺灣今古談》,臺北:新高堂書局,1930年,117-118頁。,繼而跨足近代化金融保險業。
(一)茶葉輸出貿易
日據初期的媒體就已經注意到李春生在臺灣茶葉輸出貿易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甚至尊稱他為“茶祖”。〔27〕
如前所述,臺灣茶業的興起與英商杜德(John Dodd)有密切關系,而李春生在這其中也助力頗多,甚至杜聰明稱其為“臺省茶業之父”!28〕早在1861年英國派駐臺灣之首任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即曾將茶葉在臺灣發展之可能希望,報告給政府。1865年杜德創立寶順洋行試辦收買茶葉,〔29〕1866年寶順洋行特別由福建安溪引入烏龍茶苗,貸款于農民,鼓勵農民栽種,并教以焙制之法,開啟臺灣茶葉的新紀元。1867年銷臺茶到澳門,頗受到市場的歡迎,1868年在艋�{設立精制茶場,始免運往福州或廈門精制之勞費,此為臺灣精制茶之濫觴,亦為外國資本在臺灣建立廠行,長期從事茶葉經營之始。而李春生出任寶順洋行總辦,因此杜德在臺灣的茶葉推廣活動,其實皆由李春生主持。由于李春生經營得法,茶葉輸出貿易突飛猛進,臺茶成為臺灣北部出口之大宗!30〕
李春生在臺灣首先從事的是烏龍茶的改良。當時臺灣的烏龍茶采用天然干燥法制成,香氣淡而帶腥味,葉片顏色不甚明亮,故輸出量不如福州。李春生鑒于如此,并因長居洋行而獲得熟練的技術,乃采用外國慣用的火焙法試驗制茶,之后將之輸出,頓時獲得好評,烏龍茶的聲譽立即提高〔31〕,這或許是李春生之貢獻。
若就一份1896年1月日人調查臺北市的茶葉明細冊來看,當時茶商中除在府后街六家、北門外街一家外,其余都開設在大稻埕,共計有252家,總資本1,071,956圓,從業人員共有3,612人。其中李春生設立在港邊后街的“李節記”,資本4萬圓,店員23人,在所有茶商的資本之中為第三名,僅次于林本源開設“建祥號”的12萬及黃爾仰開設“聯成行”的6萬圓!32〕
(二)煤油代理銷售
相對于李春生在清朝即開始的茶葉經營,李春生家族于日據時期才從事的事業是煤油,而藉由煤油的代理銷售,李春生家族再攀事業的高峰。
清末“燈油”是“煤油”的同義詞,煤油最早的用途是“照明”,而“燈油”也是“石油”的同義詞,因為石油最早提煉出來的產品就是燈油。另外,民間亦稱“燈油”為“水油”,這是由Water Oil翻譯而來的。1902年以后美國油品霸權地位確立,左右了世界燈油市場,直到1910年前后因重油及輕油出現,才漸漸改變了油品市場生態,開始由燈油向重油過渡(也可說是由照明工具向汽車燃油過渡),燈油產量日漸減少,重油產量日漸增加,電燈取代了油燈。而在整個石油世紀中,燈油占有一席之地,如果一定要劃分,應該可說1860-1910年為“燈油世紀”,此后則交棒給重油。〔33〕
清末至1920年間,臺灣燈油市場主要依賴輸入,而最大輸入國為美國,主要經由香港輸入到淡水,最大消費地則在北部,尤以臺北為最!34〕
在臺輸入之燈油由各代理商進行販賣,因此各洋行、商會莫不積極爭取其代理權,大致而言,在1900年以前為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壟斷時期,1900年后為不完全競爭市場時期。怡和洋行于1900年以前取得了美油在臺的代理權,雖然所謂代理權并非絕對的販賣權,而只是獲得優惠價格。各洋行與郊商若欲分其利,怡和洋商即賤價賣出,各行因此無法經營。但待市場已無競爭者時,怡和即再調漲價格以獨享巨利。由于怡和洋行進貨量極大,動輒數萬箱,且不圖急售,靜望形勢,所以其他商家每每于進貨時前瞻顧后,遷延觀望,顧慮的就是怡和的一舉一動,日本商人也不得不認為此途生意惟該行最善操縱也。〔35〕
到1900年夏季,標準石油(Standard Oil & Co.)香港分公司(全名為“香港美孚洋行三達公司”)結束了與怡和洋行的代理權,于是各商行爭相采購燈油以分利益!36〕李春生即在此機運下,開始進入燈油代理事業。 李春生所生活的大稻埕本身就是燈油代理商的戰場,這些代理商出手極大,動輒數十萬圓以上。而李春生的燈油事業經營得似乎相當順利,于1902年營業數量已達臺北燈油之半①,成為臺灣最大燈油代理商。
為何李春生能在經營燈油上優于其他人呢?這是由于他的貨源是直接向標準石油香港分公司訂購,轉手少而采購量大,議價空間自然也大,價格因此能壓得比別家低。李春生直接輸入的成本自然比其他商人間接輸入的更低〔37〕,因此諸商望塵莫及。此外,在對付主要煤油競爭者三美路商會(Samuel & Co.)方面,李春生也有一套辦法。如1903年販賣俄油(日の出印)的三美路商會利用鐵路將油品運送至中部,數量不少,價格又比美油“�標”每箱便宜10錢。李春生為了與俄油競爭,不惜降價求售。除非俄油再降,否則在同樣價格下,消費者自然傾向美油!38〕
1903年美油主要銷售于臺北一帶,俄油則獨占新竹以南的市場,但到1907年,從如下市場描述,可知美油市場逐漸擴大而俄油勢力范圍漸小:
當業者所調查,在本島石油之消費量,一年約有八十萬箱,其內北中兩部之需要額為五十萬箱,南部即濁水以南,皆為臺南之販油區域,此需要額為三十萬箱。然在本島之石油,皆外國油占為大部分,一年消費額八十萬箱中,僅十五六萬箱之越后油而已。其他六十萬箱,俱是美國及露國(俄國)并南洋“斯馬卓蚋”(蘇門達臘)等之石油……現外國油之輸入商者,在北部有大稻埕義和商會,及李春生商店等,專由香港采購美國油;而在安平,有敏商會之一手販賣。尤在北部,尚有販賣露國油之三美路商會,若在南部,皆無販賣此種油,僅美國油一種而已。〔39〕
進入1910年代以后,石油生產者不再安于扮演上游供給者的角色,為了適應瞬息萬變的競爭態勢,生產者也要掌握中下游的銷售網,以連結成一條鞭式供銷系統。1913年9月升陽公司(Rising Sun, 皇家荷蘭殼牌集團)解除了三美路商會的總代理權,其競爭者標準公司亦有所行動。但是即使標準公司有意來臺開設直營分公司,仍保留北部該公司產品供給李春生的商行,不在北部開設分公司!40〕
其實在燈油被重油取代以前,李春生一直是臺灣最大的燈油代理商,任憑三美路商會如何努力,市場占有率大抵沒有太大改變。李春生與三美路商會的商戰,其實也是標準和升陽對抗的結果,美國和荷蘭角力的縮影。經由日治初期石油貿易的經營,李氏家族在不須依賴總督府給予特權的情形下,財富快速累積。①
總之,燈油為當時的新產品,李春生慧眼獨具,預見到石油世紀的來臨,加上其資金豐富,采取直接向香港標準分公司訂購的方式,減少交易成本,在數量占優勢的情況下賤買貴賣,因而在煤油代理事業上贏得不少財富。
(三)經營新高銀行
除了從事傳統的茶葉及石油貿易外,第三代李延禧、李延齡進一步經營近代金融業,而其契機卻是因為要調度與茶業相關的運轉資金。
茶葉一向為臺灣的主要輸出商品之一,賺取了巨額外匯,日人統治臺灣后,更著力促進其發展,出口也就益加暢旺!41〕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臺灣經濟日趨繁榮,而茶農、茶商需要的資金亦增多,為了促進生產、便利匯兌,乃由當時茶葉界巨子李景盛、李延禧父子等發起,一家純粹由臺灣人集資創辦的金融機構新高銀行股份公司于1916年1月29日開業,總行設于大稻埕。該行的第一屆取締役(董事)為李景盛、李延禧、陳朝駿、郭春秧、林景仁,李景盛就任頭取(董事長)一職,監查役(監事)則為林景仁、陳定國、張家坤三人。②
茲將新高銀行的主要股東列如表2,自此表可看出其中股數最多的為李氏家族,占一萬股中的一千九百股之多,而由于銀行創立時標榜茶葉資金的借貸,所以一些大茶商如陳朝駿、郭春秧、李萬居等亦為主要股東;當時臺灣主要的大家族如板橋林家、辜顯榮家、基隆顏家、桃園簡家(簡阿牛)、新竹鄭家(鄭拱辰)等都認股在100股以上。該行自始至終都是臺灣人色彩濃厚的銀行,其歷年重要干部,除了因臺灣銀行關系而來新高銀行協助的前后任專務董事小倉文吉和兒玉敏尾外〔42〕,都是由臺灣人擔任。
李延禧1913年碩士畢業后回臺,1916年協助父親李景盛創辦了新高銀行,雖只擔任常務董事,但實際上掌握銀行日常業務,儼然成為李氏家族事業第三代的代表人物。李景盛于1922年去世后,李延禧接任新高銀行董事長職務。〔43〕
該行因為在創業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臺灣經濟呈現空前繁榮,故業務進展甚速,資本額乃增。創立時法定資本50萬圓,至1918年調整為200萬圓,因業務需要,1920年增加到800萬圓!44〕且短短數年中,在臺灣島內共設19個分行、出張所(辦事處)等機構,并于1919年設立廈門分行及鼓浪嶼辦事處。其中廈門分行支配人(經理)初為日人,后由臺灣人林木土繼任,其業務以溝通南洋一帶的匯兌為主!45〕而同時期的嘉義銀行在16年(1905-1920)間資本額由25萬增加到300萬,成長了12倍;商工銀行10年間(1910-1919)資本額由100萬增加到500萬,成長亦不過5倍而已。如果單就新高銀行以擁有800萬資本額、21家分支機構的實力來說,或算是當時最具發展潛力的一家實業銀行,實際操盤的李延禧似乎值得肯定!46〕
但是新高銀行的存放款金額并不平衡,例如1920年的存款僅560多萬圓,放款卻高達1,200萬圓,并且信用貸款的比重甚高。1923年7月因為發生500萬圓的呆賬,周轉困難,在無法獲得臺灣銀行支持的情況下,不得不被合并入臺灣商工銀行。①
究竟新高銀行的經營績效如何?我們擬專稿另論,至于有關短短7年即宣告結束的因素,當時亦有認為主要是臺灣銀行督導不周所致!47〕但擴張過速應該才是致命傷。尤其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后,日本本國經濟開始不景氣,影響到臺灣的投資環境與金融業,股市萎縮、股票狂跌。該銀行原本就放款金額遠多過存款總額,信貸比例過高,并且多屬李延禧及其親族的借款,自然經營成效不佳②,無法幸免于被合并的命運。 當然,第一次世界大戰后的經濟不景氣也是該行曇花一現的一要因。詩人謝汝銓曾以《府議員李延禧會友》為題,贈李延禧詩曰:“新高銀號試金融。北美歸來氣吐虹。真是天亡非戰罪。仍堪父老見江東。”③可知謝汝銓認為新高銀行的被合并,乃是戰后不景氣的大環境所造成,而非李延禧的經營問題,以鼓勵其仍堪面對作為新高銀行成立資本來源的臺人茶商。
就李延禧本人來說,由于本身具有的家世背景和學歷上的優勢④,從美國學成回到臺灣后,便面臨施展身手的大好機會與環境。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所帶動的蓬勃商機下,這位擁有美國知名學府高學位的稀有菁英一時炙手可熱。當時來臺發展的日人益子逞輔⑤形容李延禧為“前途有為的青年事業家,他在臺灣人當中是代表新思想的人”,與李延禧成為最親密的朋友。〔48〕
益子逞輔在其自傳稿《一個平凡的人生》中回憶了新高銀行的創立經過,顯示出該銀行成立的推手乃臺灣銀行。他指出因臺灣北部盛產茶葉,向美國出口烏龍茶,對華南和南洋則出口包種茶。為了進一步振興臺灣茶葉的生產,臺灣銀行第二任總裁柳生一義準備以茶業振興資金貸給茶葉業者。但由于柳生不了解茶葉業者的信用程度,不敢直接貸款,于是決定輔導設立由臺灣人自己經營的銀行,通過它提供茶業振興資金。當決定經營該銀行的人選問題時,柳生原本中意資產最雄厚的林本源家族,可惜該家族內部不斷發生糾紛,承擔不起中心人物的任務。柳生便看中李春生家族,李答應了柳生的要求。此時擔任翻譯的正是李延禧,對這件事很積極。⑥
即使1923年7月新高銀行與嘉義銀行合并于臺灣商工銀行后,李延禧仍然被委以重任,擔任副頭取(副董事長)的職務!49〕這或許因為原新高銀行的資本額為此三間銀行中最高①,并且李氏家族也是合并后的銀行中持股最多的股東。②
(四)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
李氏家族還與赤司初太郎、后宮信太郎等在臺日本人合資成立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簡稱大成火險)。此公司當初為益子逞輔主導,得到臺灣銀行總裁柳生一義、總督府總務長官下村宏,和大倉財閥副董事長門野重九郎等人的贊同,由李延禧協助籌募資金〔50〕,1920年成立時資本額為500萬圓,已繳資本額僅為四分之一。22名高級職員中,日本人只占6名,臺人除了李春生家族外,五大家族亦僅顏家未擔任重要干部。③該公司成為臺灣島內唯一擁有總公司的保險企業。首任董事長為李景盛,赤司初太郎則在該公司創立時擔任董事,1923年2月因任期屆滿而卸任。但在1933年2月,赤司初太郎再任董事,此時13名高級職員中,日人有6名。到1939年2月,第三代董事長已為日系資本所控制。其后,后宮信太郎于1941年2月再任監事。此時15名高級職員中,日人已增至9名之多,至此該公司名實皆為三菱財閥所控制!51〕
在李景盛擔任董事長的短短兩年多的時間里,最重要的業務推廣工作是取得在日本國內營業的許可。由于剛開始辦理手續時,相關法規尚未完備,總督府和農商務省間意見又未一致,因此遲遲無法取得在日本本國的營業許可證。經過兩年多的努力,終于被允許從1922年5月起,開始于日本國內進行火災保險業,于東京市曲町區有樂町設置了東京分公司,而島內代理店則由創時初的13所增加至18所。〔52〕
李景盛過世后,李延禧于1923年短暫擔任的董事長職務后,即于1926年離臺赴日定居,但仍一直擔任董事,至1939年后轉任常任監事。④相對于從臺灣商工銀行不愉快的辭任,他仍擔任大成火險的重要干部,可見與公司及相關人士都保持密切關系。⑤
在1938年前,此資本500萬的大公司董事長一直由臺灣人擔任,李氏父子之后板橋林熊祥繼之。在董事席次方面,直至1932年為止,臺灣人數量一直遠多于日人,1932年為臺人6席日人3席,但1933年之后董事名額中雙方的比例已差不多。到1938年董事名額逆轉,日人拿到7席,臺人只剩下董事長林熊光及董事林獻堂、李延禧及陳振能4席。1939年大倉財閥的門野重九郎取代林熊光⑥,至此,原本由李氏家族與益子逞輔主導,其他臺灣重要家族參加的公司,成為以日資本為主。
總之,大致而言,誠如涂照彥所指出的,臺灣本地家族資本在投資企業方面,仍以家族網為中心,具有極強烈的孤立性、閉鎖性,但比較特別的是,五大家族都參與了大成火災海上保險公司的投資行為!53〕這象征著臺灣本地的日系資本往往將臺灣人資本吸引進來加以利用,并藉此擴大本身的勢力;而本地日系資本又與日本國內財閥資本或大企業結合,使得后者更廣泛地將臺灣本地人資本納入自己的集團。〔54〕進入1930年代統制經濟時期以后,臺人資本勢力開始衰退〔55〕,大成火險的命運或可標志著臺人資本已被統合進入日本財閥事業網中。
四、社會事業活動
中國傳統士紳大多熱心參與社會活動,李春生亦然。
(一)臺北天然足會(1900年)
1899年末,臺北大稻埕中醫師招集紳商40人,籌組臺北天然足會,并向臺北縣當局提出立案申請,從此揭開臺灣組織化放足運動的序幕。此運動或受日本社會新氣象之刺激。日據初期,總督府即迭次邀請或招待臺灣各地紳耆前往日本旅游參觀,不少人對日本女子保持天足,普受學校教育,參與社交活動,進退自然有度,在工商機構做事者甚多,其能力不輸男子等方面,留下良好且深刻的印象。李春生于《東游六十四日隨筆》中就記錄了不少女子上班和就學之情形。此日本官方支持及鼓勵之下的臺北天然足會于1900年2月6日獲準成立,系由社會中、上游階層組成的團體。據報載,會員概皆地方紳耆商賈,會長為黃玉階、副會長為葉為圭,李春生則為顧問!56〕
(二)大正協會
李延禧學成歸國后,除了因擔任新高銀行常務董事而活躍于經濟界外,更被推薦為大正協會副會長,受日本當局另眼看待杜麗煌:《臺灣第一位留美學生――李延禧》,《士林小學壹百年紀念專輯》,臺北:士林小學校友會,1995年,102頁。杜麗煌是杜聰明的侄女。,因此能與在臺日籍實業家建立關系,其中尤其重要的是與會長木村匡的交情。透過大正協會的活動,讓李延禧逐漸累積起在全臺的知名度。 那么大正協會是怎樣的一個組織呢?以下關于大正協會的描述乃參考高野史惠《日據時期官紳的另外交流方式――以木村匡為例(1895-1925)》,臺南: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碩士論文,2008年,34-62頁。在日本統治臺灣前期,雙方的交流溝通方式主要依靠共同文化之漢詩文,帶有濃厚的政治性,而全臺詩社亦不斷增加,歷代總督對此采取寬容態度,邀請詩人在官邸聯吟。在此漢詩繁榮的情況下,1912年木村匡以“內臺融合”為目標,與李延禧一起發起大正協會,發起人會議于10月7日李延禧宅舉行,木村匡親任協會會長,會員名額達到75名時才于1915年舉行成立大會。
大正協會的主要活動內容是每個月聚會一次,會員以演講的方式報告自己研究的內容,有時會邀請從海外回來的學者舉辦講演會。而大正協會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并不透過漢詩文這個溝通交游、表達意見的工具,而是完全使用日文。這意味著1910年代初期已經出現以日文交流的臺人紳商,并嘗試用新的方式來深化與日籍官員之關系,而日人會員則沒有足夠的漢學素養。尤其是大正協會成立之初,會員間互相交換知識、討論社會時事問題,并非反映總督府政策;亦即該協會并不基于特定政治性立場,而是文化層面上所結合的官紳團體。
此性質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1924年更改會則、廢止副會長后,協會活動范圍逐漸縮小,到1926年木村匡因離臺而卸任會長,協會雖然沒有解散(持續到20周年),實際上已不再進行活動。更值得注意的是活動內容的變化,隨著受到殖民當局的鼓勵和支持,大正協會漸漸拉近了與總督府的距離。最重要的活動例會原本是會員針對議題提出自己的意見來互相討論,并不一定要找出結論,而是透過例會來“研究專門知識”。但1917年之后,例會參加人數變少,許多會員透過大正協會獲得利益,變成不帶目標的、交際色彩濃厚的沙龍。這意味著當初日本據臺政權尚未穩固,因此需要地方有力人士的支持,不能太限制其活動;到1920年代,其基礎大抵已經建構完成,就希望民間團體必須聽命。
事實上,當初木村匡邀請李延禧發起大正協會,應是因為李延禧既有留學日本的經驗,又是第一位留美的臺灣人,可說最符合創立大正協會的主要目標――透過近代文明知識的交流以達到內臺融合――的臺籍人選。且李氏家族在當時的臺灣擁有相當大的財力,故與其合作有機會吸引其他臺灣上層人士加入該協會。
李延禧作為大正協會的副會長,相當深入地參與了協會的活動,由《臺灣日日新報》報導的大正協會消息中,可知幾乎大部分例會都在大稻埕李春生洋行樓上李延禧宅舉行,偶爾評議員會亦于李春生洋行舉行!57〕
然而,自始即投入甚深且為該會重要干部的李延禧,在1924年年初卻失去了在該會的職務。1924年1月21日在江山樓召開的大正協會新年宴會上,木村匡會長提議為圖會務發展欲改變會則,改革大綱內容為廢副會長改置總務5名,改為合議制。當場立即以無記名投票選舉,結果李延禧并未當選!58〕這應與前一年新高銀行的經營失敗有關。
事實上,對李延禧而言,1923-1924年的事業暗潮洶涌,在經濟領域方面,不但由大成火險董事長變為董事,又因臺灣商工銀行經營問題而辭去副董事長一職,甚至沒有董事頭銜;在社會文化事業上,由于未獲會員的支持,無法繼續在大正協會扮演重要角色。至此,原本在臺灣政治經濟界與社會文化界占有一席之地的李延禧,失去了可以大展身手的舞臺。
(三)捐款
李春生對于捐款可謂“一擲千金”,常有數千圓的捐款數量,其捐款對象主要是學校、災害救濟、教會等。此點頗符合魏清德在其墓志銘中所寫的“一本基督教旨,樂捐巨款,或萬數千圓,為地方興學布教之用,前后以十數計。”〔59〕而李春生對學校的大手筆捐款,應與他致力于日語教育的奠基工作有關。李春生于1897年即擔任臺北國語傳習所大稻埕分教場學務委員,1898年又出任大稻埕公學校學務委員,捐贈的學校有大稻埕公學校、臺中中學校、私立臺灣商工學校、淡水中學校、淡水高等女學校等新式學校。
李春生熱心近代教育的興辦,從自己子孫的教育開始。從李春生制定的《家憲》第52條“全家族當注意栽培子弟,使其必受中等以上之教育。若子弟中見有將來有望之資者,家綱(家族會之主宰者)則由家族會之決定,當給以特別之學資,俾大成其業”〔60〕,可觀察到他十分重視對子孫的教育。并且李氏家族從重視自身家庭的教育問題擴大到對社會精英的培養,例如對于被矢內原忠雄稱為“本島人民族運動之第一聲”的臺中中學校設立運動,除了李春生捐款外,李景盛亦為11位創立委員之一。〔61〕由金額來看,李春生對教育相關方面的捐款金額,明顯高于其他款項。換言之,可看出他對臺灣“同化”教育之實施,有相當程度的積極態度和熱情,甚至超過原本應該處于被動角色的殖民統治合作者之立場。�培�S:《同化の同床���簟�―日治�r期臺�車惱Z言政策、近代化�c�J同》,臺北:麥田出版社,2006年,191頁。 就總數來說,捐款和教會相關的有12,250圓,救濟災民(包括捐給赤十字社) 4,568圓,教育方面則有9,800圓,至于政府相關有4,035圓。
再者,李春生對自己最關心的教會各種建設、宣教事物也挹注了相當大的心力。1897年李春生就開始了建設濟南街禮拜堂的募捐〔62〕,20世紀初期,則奉獻了臺北市甘州街的長老教會大稻埕禮拜堂〔63〕,而坐落于不遠處的貴德街之李春生紀念長老教會禮拜堂則是他的孫子李延旭、李延弼等,與其他信徒于1935年為了紀念他而設立的。陳俊宏:《李春生與禮密臣的一段軼事――一八九五年日軍和平占領臺北城事件的發微》,《臺北文獻直字》,第122期(1997年12月),39頁;《福音所傳之處都要述說他們所作的》,收入陳俊宏編著《長春源流――李春生與1865年以來的臺灣》,27頁。至1988年,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有五間以信徒之名命名的教堂,李春生紀念教堂即是其中一間,亦是最早的一間。這五個人中,有兩位是牧師(萬榮華、謝緯),有三位是平信徒(李春生、芝苑、蘭戴維)。 至于賑災則是次數最多的一類,雖然每次金額并不高,但不只對島內的災害有所貢獻,日本和祖國大陸發生災變時,他亦慷慨解囊。相形之下,呼應官方活動的捐獻并不多。
結語
在中西經濟交流逐漸活絡的19世紀中葉以后,因不平等條約而開放的通商口岸,出現了一群為來華外商服務的中間人。他們往往在累積資本后,兼營個人商業,并進而投資近代企業;另一方面,他們仍無法脫離傳統觀念的窠臼,捐官成為社會上的新貴,不但和政府官員發生關系,并且在其活動領域內領導同鄉團體和同業組織,甚至于必要時協助官方組織團練,卷入當時的政治活動。20世紀以來則因其經濟勢力而受到國民政府的重視,成為通商口岸舉足輕重的一新興階層,這就是買辦商人。
買辦的財富多系依靠外國商人而得。當時代急劇轉變之際,大多出身貧窮的他們,憑借自己的努力和機智,能在短期間內成為新貴,顯示了近代中國社會的開放性與流動性。而此現象又和列強的擴張有關,即空前的中外接觸和文化融合,使通商口岸呈現出與傳統都市相異的社會,亦使生存于此社會的媒介人物,于耳濡目染后,投資近代工商業,成為新興資本家。
李春生就是典型的買辦商人。他在清末臺北的發展與洋行息息相關,甲午戰爭后,他游說外國人前往基隆引導日軍進入臺北城,使殖民當局刮目相看,與辜顯榮成為最先獲得總督府表彰者。此關系維系了他在新政府與民眾之間的橋梁角色。他協助成立保良局和士商公會,有助于北部臺灣的社會安定,其家族勢力也因此得以鞏固。
在經濟事業方面,他除了為外商公司效勞外,同時將所累積的資本和知識投入各種企業。最初,經營自己熟悉的行業,開設茶棧,向本地人收購茶葉后,販賣給外商公司。其后,他將經營的觸角轉向近代化企業,獲得美國煤油在臺的代理權。李春生和臺灣五大家族一樣,很早就認識到近代教育之重要,使家族子弟接受新式教育,成為延續其家族勢力的重要手段。參見陳慈玉《臺灣礦業史上的第一家族――基隆顏家研究》(基。夯∈辛⑽幕行,1999年),88-97頁。所以他在世時,接受過日、美教育的兒子即更進一步設立新式銀行,投資保險業,擴大家族企業經營網。
這些金融保險業的出現,無疑都與臺灣銀行和日本本國的大財閥有關。固然對李氏家族而言,殖民政府的庇護有益于他們維持商紳地位和發展事業。但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1920年代中期,殖民者的勢力已經鞏固后,李氏家族的利用價值�淶孟嘍圓桓擼�尤其是李春生過世、李延禧遠走東瀛定居之后,李氏家族就似乎不再是殖民者眷顧的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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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類學術期刊推薦《看歷史》雜志的前身是《國家歷史》雜志,2007年9月9日創刊,成都傳媒集團出品。全國各大城市報亭、書店有售。經新聞總署批準,2010年4月更名為《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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