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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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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志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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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欄目】
法學家論壇法官檢察官論壇、警官律師論壇、研究生園地、外國法制與法律、爭鳴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2)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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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已成功發表的論文:
法律傳統與法治智慧 武樹臣2-5
假作真時真亦假——彭宇案真相探析 朱菁;蔡海鋒;張菱蘭6-23
論維權性群體事件中職務犯罪的法律處置 梅傳強;滕超24-30
駁菲律賓對黃巖島的主權主張——領土取得的國際法視角 胡德勝31-44
論英國破產法對我國債權人申請破產之啟示——兼論我國《破產法》第7條第2款之完善 汪世虎;陳英驊45-51
論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中的監督受托人——歐美的經驗及借鑒 劉武朝;時建中52-58
中國式法理思維探析——法、理、情的融合 王方玉59-64
論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的認定——以法解釋學為視角 李遐楨;侯春平65-71
對知識產權質押的澄清 丘志喬72-79
擴張還是限制?——從美國專利判例法的演變趨勢看我國專利法修改 胡 波80-88
后多哈時代《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對WTO體制的挑戰 陳亞蕓89-96
民辦高校分類管理制度創新思考——兼論陜西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意見》的不足與完善 宗艷霞;王世濤97-103
涉法網絡輿情管控與引導法律體系的健全 尹亞輝;劉思陽104-111
房地產的社會階層固化性 劉 升112-120
社會支持視域下城市流動人口犯罪預防研究 于 陽121-129
淺析美國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制度 張鴻巍130-138
歐洲大陸法國家的死亡損害賠償制度及對我國的啟示——以死亡損害賠償請求權為中心 胡 建139-149
俄羅斯聯邦反腐敗領域法律政策研究 耿玉娟150-156
論法律系統的自創生模式及其進化——以法律文本中模糊語詞的功能實現為視角
民商法碩士論文:有條件賦予個人國際法主體地位
摘 要 要有條件地賦予個人以國際法主體地位,首先要界定國際法主體具有兩個要素,即能夠獨立參加國際關系、直接享有國際權利承擔國際義務;而個人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兩大類。其次,可以發現現有的國際實踐中規定個人擁有國際法主體地位的情形有授權性和懲戒性兩種。
關鍵詞 民商法碩士論文,個人,國際法主體,特殊情形
作者簡介:丁雨晴,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
凱爾遜曾言:“認為國際法主體是作為法人的國家的說法并不意昧著國際法主體不是個人。它意昧著,個人是按照特殊方式作為國際法主體的,是按照個人作為國內法主體的通常方式以外的方式作為國際法主體的。” 國際法從誕生發展至今,隨著國際法規范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國際法主體的范圍也有拓展的趨勢。而對于個人到底能否獲得國際法主體地位,學界眾說紛紜。下面,筆者將根據學者的觀點,對個人在特殊條件下可獲得國際法主體地位這一論題,做簡單闡述。
河北法學最新期刊目錄
《刑事訴訟法》再修改之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作者:卞建林;肖峰;
摘要: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確立了刑事和解制度,有效彌補了我國刑事訴訟在恢復性司法方面的空缺。刑事和解制度的運行邏輯呈現出多維度嵌合的特征:從價值維度上看,實現了報應主義與恢復主義的辯證統一;從功能維度上看,契合了程序分流與社會治理的內在要求;從權利維度上看,完成了被害人權利保護的體系重構。然而,刑事和解在適用過程中卻逐漸遇冷,究其原因,在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刑事和解制度的重疊、立法供給不足以及配...
司法裁判數據開放時代的判例——在司法裁判開放數據的時代重新解讀卡赫博尼耶關于判例的論述————作者:洛伊克·卡迪耶;吳灃樺;
摘要:卡赫博尼耶從判例與習慣的經典對照中總結出判例形成的三要素,即物質要素、心理要素和公開性要素,并對這些術語作了限制性的解釋。法國進入“數字共和國”時代后,隨著司法裁判數據開放的推進,司法數字化進程邁入了一個新階段。與此同時,司法裁判數據開放也引發了判例概念的改變,大規模的裁判線上發布開放了對事實審法院裁判的訪問,這使得除最高司法法院的判決之外,事實審法院的裁判也可能成為判例。面對司法裁判數據開放帶來...
妨害安全駕駛罪的犯罪類型與司法認定————作者:敦寧;欒思遠;
摘要:妨害安全駕駛罪的合理適用,重點在于明確其犯罪類型,并對其構成要件作出準確判斷。該罪不屬于具體危險犯,只能歸入抽象危險犯的范疇。但是,其在立法形式上又不同于傳統的抽象危險犯,將其界定為“準抽象危險犯”更為適當。對于妨害安全駕駛罪的構成要件,應結合該罪的保護法益進行規范判斷。其中,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應進行整體性理解。對駕駛人員使用“暴力”和“搶控駕駛操縱裝置”的實質是干擾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駛...
生態環境侵權案件中私鑒定審查規則之探討————作者:占善剛;張梁;
摘要:隨著環境司法專門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當事人通過單方委托專門機構或人員獲取“私鑒定”,并據此把握訴訟請求和案件事實的情況較為常見。新頒布的《生態環境侵權民事證據規定》雖然肯定了私鑒定的證據屬性,但在證據種類與調查方式上仍存在分歧,這違背了嚴格證明的基本要求。鑒于當事人兼具證據主體與訴訟主體的雙重身份,在生態環境侵權案件中,有關私鑒定的審查規則可以考慮從證據資料與訴訟資料的雙重維度進行構建。當私鑒定人僅...
偵查“掛案”清理的困境與出路————作者:葉肖華;王稅;
摘要:“掛案”與“積案”“冷案”同源,是長期存在于我國偵查實踐之中,困擾刑事司法實務的經典難題。“掛案”之本質在于偵查進程的違法停滯,主要包括證據不足型、違法立案型、消極偵查型等類型。撤銷案件和移送起訴是清理“掛案”的常用途徑,但由于偵查資源有限、規范依據不足,“掛案”往往既無法偵破,也無法撤銷。對此應當打破“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思路,健全立案、撤案審查和監督機制,設置一般偵查期限,構建多元證據標準體...
刑法中信賴法益的誤區匡正與適用進路————作者:王宸;
摘要:信賴法益是否是適格的刑法法益,受到了不具有獨立屬性、法益精神化以及還原為個人法益較為困難等批判。當前學界對信賴法益的認識存在誤區,緣于僅在形式層面援用法益概念與信賴利益進行對比。信賴法益需要回溯至憲法價值層面確立其正當性,只有能夠實現“維護社會秩序”任務的信賴才是適格的刑法法益。刑法保護的信賴是對制度的信賴,而非對規范效力的信賴。信賴法益的適用可依據其在保護法益中的主次地位劃分為純正型模式與非純正...
網絡安全緊急狀態制度建構之證成:必要性與可行性————作者:王禎軍;
摘要:網絡安全與國家安全的關系決定了構建網絡安全緊急狀態制度是法治國家網絡安全治理的現實需要。網絡虛擬社會的規律性和自在性體現為網絡安全風險相對于現實社會安全風險的獨立性,構建專門適用于網絡空間的安全制度具有必要性;網絡空間是虛擬空間和現實社會的結合體,具備建構緊急狀態制度所需的國家與空間要件、風險要件和權利要件,建構網絡安全緊急狀態制度具有可行性。網絡安全緊急狀態制度通過調整網絡緊急狀態下國家權力與網...
論人工智能法律規制的內部路徑————作者:鄧矜婷;
摘要:人工智能具有海量、高效、黑箱的特點,使得規制人工智能相關人員權利義務責任的外部路徑存在規制效能不足、規制限制發展的困境。應當利用人工智能的特點,構建以人工智能規制人工智能的內部路徑,補充外部路徑。內部路徑是在人工智能行為被直接影響和約束的層面進行規制,包括通過發布可以直接調用的法律規則要件體系和關系圖表、通用的合規審查基座模型、用以自動檢測的標注數據集和指標體系、構建人工智能執法司法輔助系統等方法...
論數據財產權的權能:基于財產權本質————作者:鄭金濤;
摘要:在數據集合上建立某種清晰、明確的財產權利之確權必要論逐漸凝聚了更多共識。然而,由于對財產權的本質缺乏準確認識,如何設置數據財產權的權利內容仍存在重大分歧。財產權的本質是以“物”為客體的、對世的法定排他權,而非支配權。數據財產權的權利內容包括排除他人妨礙權利人使用數據的請求權(請求權Ⅰ)和排除他人未經許可以法定方式利用數據的請求權(請求權Ⅱ),但不包括支配或使用數據的“權利”,后者是天賦自由,無需法...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第三人責任:內部責任外部化————作者:高永周;
摘要:因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場域、行權方式及其法律后果均有不同,責任歸屬之法理根據亦不完全相同,應分別討論。公司法人格決定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因過錯造成第三人損害的,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后,再對其進行追償。公司科層制下的雇主責任論和產權邏輯下的信義義務論均對此進行了強有力的佐證。公司立法確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第三人責任是建立在公司法人格基礎上的內部責任外部化,是基于經濟理性的法政策選擇,...
編者按————作者:喻中;
摘要:<正>近年來,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建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法理學者在一般意義上討論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建構問題,部門法學者側重于討論自主的部門法學知識體系。盡管相關的研究已經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但必須看到,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建構并不是一個短期內就可以徹底完成的任務,根本原因在于,法學知識體系的形成自有其客觀的規律。與文學、歷史、哲學等人文知識不同,法學知識與法律實踐具有較強的對...
新質生產力視域下限制競爭專利聯營的反壟斷法規制————作者:丁庭威;
摘要:專利聯營是企業提升競爭能力并發展壯大的重要運營模式。但在企業經營專利聯營的過程中,無限制的專利聯營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后果,此類限制競爭的專利聯營將阻礙專利聯營的高質量轉化并影響新質生產力的高質量發展,應適時由反壟斷法予以規制。反壟斷法基于“制度保護”的理念規制限制競爭專利聯營時與新質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在競爭、創新與利益三個層面不謀而合,為規制奠定了理論基礎。與此同時,域外實踐的借鑒亦可為規制提...
輕罪司法的三重困境紓解與限縮路徑構建————作者:劉霜;張瀟月;
摘要:當前輕罪治理中的司法困境主要是由于實踐中的重刑主義傾向導致,問題詰難的源頭是輕罪刑事立法擴張的異化,構建司法上的限縮路徑具有正當價值。應當在肯定刑事立法參與社會治理的合理性基礎上,正確發揮司法糾偏功能,從定罪、量刑、犯罪附隨后果三個維度應對立法擴張異化的風險。具體而言,應當明確定罪標準與出罪情節以實現對不當入罪的限制,在量刑過程中推動刑罰措施輕緩化、遞進式地適用與執行,同時建立犯罪附隨后果的分級分...
反電信網絡詐騙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的現實困境與完善路徑————作者:王鈺涵;柯陽友;
摘要:電信網絡詐騙是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相關聯犯罪與詐騙類型眾多。反電信網絡詐騙檢察公益訴訟可以從源頭上預防電信詐騙,彌補刑事退賠的不足,有利于開展協同治理。司法實踐中面臨公益訴訟適用案件范圍不確定、電子數據證據難以獲取與認定、民事賠償責任的缺位、行政公益訴訟的協同效應不足等困境。應當從犯罪競合與公共利益認定兩個角度明確公益訴訟適用的案件范圍,完善電子數據證據調查搜集與審查判斷...
智能合約代碼之治的法律邊界————作者:林群豐;
摘要:The DAO事件后,主張突破代碼即法律進行以太坊硬分叉者認為,智能合約是執行區塊鏈民主決策機制的工具,分叉是保護財產權的自力救濟,是對智能合約進行合目的性解釋。反對者則堅持代碼即法律,認為分叉有悖于去中心化理念,而寬容代碼漏洞屬于法律容錯性在智能合約治理中的體現,且分叉并未真正挽回投資者損失。智能合約代碼之治的兩種觀點分別代表了相應的應用場景,以太坊后續發展則是融合兩者之后的新范式。代碼即法律適...
基層司法參與農村彩禮糾紛治理的類型化研究————作者:李擁軍;康琳;
摘要:彩禮同時具有契約屬性和支付屬性。根據兩種屬性的強弱程度不同,農村彩禮可以分為“強契約—強支付”“弱契約—強支付”“弱契約—弱支付”“強契約—弱支付”四種類型。彩禮的契約屬性關乎基層法院參與農村彩禮糾紛治理的形式。其中,弱契約屬性的彩禮對應法官主導型治理;強契約屬性的彩禮對應多元協作型治理。彩禮的支付屬性影響基層法院參與農村彩禮糾紛治理的目的。其中,弱支付屬性的彩禮對應糾紛解決型司法;強支付屬性的彩...
輕微犯罪程序應對的實踐爭議與理論檢討————作者:李奮飛;吳瓊;
摘要:為妥善應對犯罪結構的輕刑化轉向,法檢機關積極推動刑事案件輕重分軌,陸續形成以效率、分流和矯正為導向的輕微犯罪程序實踐。但隨著探索的深入,一些疑難爭議問題逐漸顯現,分別是如何準確識別輕微犯罪,如何衡平輕微犯罪程序中的多元價值,以及如何在實現診療價值的同時,有效控制輕微犯罪的起訴裁量權。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在于,明確識別輕微犯罪的實體與程序標準,在堅守底線正義的前提下衡平訴訟效率、非刑罪化、有效診療和矛...
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形成的元理論化類型闡釋————作者:張珺皓;
摘要:元理論是對“法學之法學”與“理論之理論”的凝練,引入元理論化類型理論,須以對以往法學元理論類型化研究不足帶來的誤讀之澄清為前提,元理論直面理論,“教條式的元理論”的提法有待商榷。法學元理論化的類型一,作為產生總體理論視角來源的元理論化,旨在引領法學理論研究的局部或全體領域,能夠對我國法學研究進行宏觀診脈,形成主領性的理論視角源頭,從而為法學話語體系構建提供正當化根據。絕對化元理論不能帶來法學知識增...
協助監管的生成與動力:理解國家監管體制的新視角————作者:張德淼;韓娜;
摘要:既有研究對國家監管體制的理解多從正式制度層面展開,協助監管構成國家監管的對立鏡像,能夠提供解釋監管體制的非正式制度實踐的視角。經驗研究表明,基層的監管實踐面臨結構性困境,深刻地影響監管機構的行動策略,在基層政權組織的三方互動中產生強化基層監管能力的協助監管。從協助監管的發生機制看,行政化的鄉—村關系為協助監管提供了組織基礎,屬地管理責任是協助監管的驅動機制,目標管理責任制是監管工作下沉到基層的技術...
邁向公私法融合的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作者:魏光禧;
摘要: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38條引入的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是跨境數據流動的重要規制工具。它形式上是合同,但內容上由國家預先設定并強制納入公法義務,既約束數據進出口雙方,又保護第三方受益人,兼具私法自治與公法規制的屬性。因此,學界不應過度糾結公法亦或私法的優越性,而應從系統論法學的角度對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進行制度設計。首先,應當具有自我參照和封閉性,以嚴格的相關性標準對爭議事實進行法律觀察,與公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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